早在2008年,泛家居行業就出現了家紡產品和家具產品混搭銷售的經營模式,但這種模式并沒有被門窗行業廣泛使用。近幾年來,受全球經濟環境和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影響,門窗行業改變了以往以專賣店為主導的經營模式,悄然流行起了混搭。在一些門窗品牌專賣店里,消費者不僅可以看到門窗、家具、家紡等不同品類的產品,甚至還能看到不同品牌的產品。
對此,有關專家指出:門店連鎖賣場的強勢壟斷迫使生產企業走上了自建渠道之路,而不同品牌之間的合縱連橫,則不僅可以豐富專賣店的產品品類、降低經營成本,也為消費者提供了方便。由此可以看出,在競爭日益白熱化的市場中,混搭銷售、產品多元化的經營模式將會成為主流。這既是發展的需要,也是消費者對市場的選擇。筆者認為,企業只有布局多元化的銷售渠道,才能獲得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。
如今,混搭銷售模式在門窗行業內已經不再是稀奇的事。這種模式已經成為企業抱團過冬的一種方式。長春某木門企業老板認為:從現階段來看,混搭銷售是應對樓市緊縮和廠商之爭,加強三、四線市場布局及增強企業競爭力的一種手段,這種模式會一直延續至三、四線城市,但是需要在市場需求再次釋放之后才會真正發揮作用。不過也有業內人士指出:多品牌共用一個店面進行混搭銷售,有可能會影響到品牌的整體形象。因為門企自建渠道,一方面是為了擺脫連鎖渠道的制約,另一方面也是品牌形象的整體展示。因此,盡管混搭銷售能取長補短,但是混搭的品牌在品牌價值與影響力上會相互影響,將會不利于品牌的發展。如果企業只看重現階段的業績而忽略將來的發展,勢將被市場淘汰。但不管怎樣,品牌在終端銷售網點的混搭,最終方便的還是消費者。因為消費者在選購產品的時候,可以有更多的選擇,從而實現一站式購買。在三、四線市場,消費者的品牌意識比起一、二線市場還是比較薄弱的,對不同品牌產品混搭銷售并沒有太多的抵觸心理。三、四線城市的整體經濟實力沒有一、二線城市強,消費者對產品的要求普遍還不高,使得產品混搭銷售的難度降低。
綜合以上說法,混搭銷售更適合三、四線市場。既然混搭比較適用于三、四線城市,那么哪種檔次的產品更適合混搭呢?有關專家稱:“不同品牌、不同種類的產品的消費人群和消費模式存在較大差異。不管是那種檔次的產品混搭,其最終的目的還是在這個被業內稱為‘冬天’的年份里有效擴大市場,從而獲得更多的利潤,因此,其實質等同于促銷。”但是筆者認為,要想占有更多的市場資源,獲得更多消費者的認可,企業在混搭銷售的同時,不應該僅僅是互相利用對方的產品進行促銷,還應具有更多的內涵。
在行業進入“寒冬”的特殊時期,筆者認為,集中力量混搭二、三線產品更適合三、四線城市的市場情況。在三、四線城市,人們對于門窗等家居建材產品的主要訴求還是產品的功能性,往往耐用且物美價廉的產品更受歡迎。由此可見,由于地區的經濟、文化差異,人們對于產品的要求也會存在不同,因此并非以高檔品牌開拓市場就能取得良好的營銷效果。當經銷商選擇了混搭銷售的經營模式后,就要以全套的優質服務來實現品牌的核心競爭力。
縱觀目前的門企市場,不難發現,產品的同質化現象很嚴重,價格也已經證明不了產品的優勢了,所以服務成為門窗企業之間競爭的主要方向。門企在混搭銷售時,要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,因為服務是一筆無形的價值,同時也是產品能否被消費者認可的重要條件。
最后,筆者提醒廣大門企:一定要對三、四線市場有信心,并積極開拓三、四線市場,以多種銷售模式來滿足消費者對產品多元化的需求,爭取在三、四線市場贏得更多的發展機會,實現利益最大化。
文章轉載請注明轉自《門窗幕墻英才網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