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條例(草案)》近日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進行二審。針對幕墻安全隱患,《條例(草案)》規定,建設工程使用建筑幕墻的,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專項資金,用于建筑幕墻的維修。近年來,建筑幕墻爆裂、墜落事件時有發生,包括玻璃幕墻、石材幕墻在內的幕墻安全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熱點。《條例(草案)》明確要求使用建筑幕墻的公共建筑建立相應維修專項資金,以保障建筑幕墻能夠得到及時檢測、維修,避免其危害公共安全。
二審中,一些常委會委員提出,草案中相關建筑幕墻的規定操作性不強,建議授權市政府制定具體管理規定。經研究,法制委認為,市政府正在制定《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墻管理辦法》,有關建筑幕墻的管理可適用該管理辦法,為此建議將《條例(草案)》第十九條第二款修改為: “建設工程使用建筑幕墻的,應當符合市人民政府的相關規定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專項資金,用于建筑幕墻的維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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