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26日,成都硅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收到成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、成都市財政局下發的《關于給予企業上市獎勵的通知》(成金融辦函[2010]105 號)。文件內容如下:根據《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成府發[2009]24號)有關規定,為鼓勵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,決定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進行獎勵,獎勵金額351.19萬元。
2010 年9 月29 日,公司已收到上述351.19萬元上市補貼和獎勵,該項政府補助占公司2009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9.92%,將對公司2010 年度利潤產生一定影響。公司將按照《企業會計準則》等有關規定將該部分獎勵資金計入公司營業外收入并計入2010年度利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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